关于举办新乡县第三届职工书画展的通知
新乡经济开发区、各乡(镇)总工会,各系统工会,各县直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会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劳模精神,按照县总工会印发的《关于举办新乡县第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办新乡县第三届职工书画展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2015年10月至11月
二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新乡县总工会
三、参加范围
全县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(包括农民工)和社会各界人士。
四、征稿要求
1、主体鲜明。紧紧围绕以弘扬劳模精神为主题,广泛挖掘收集宣传歌颂身边劳模的诗歌、励志格言等方面的内容,以书画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。
2、书法作品形式不限,篆书和草书请附释文,内容要积极、健康、向上;绘画作品以国画为主,人物、山水、花鸟均可。
3、作品尺寸**小不低于4尺、**大不超过6尺(竖条或整张),所有作品一律竖幅,无需装裱。
4、每位作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单位及电话,作品如需退稿请在作品背面注明。
5、各参展作品须是本人近期原始真作,杜绝代笔作品参展。
五、相关要求
1、各参展单位请于2015年11月10日前,将作品交送到新乡县总工会宣教部。联系电话:15637397951 5085906 邮箱:xxxzgh1952@163.com
2、积极报送:作品以各乡镇、系统、企事业单位工会为单位集中选送。各乡镇、系统工会选送书画作品数量不少于5件,直属企业工会选送书画作品各不少于3件。
六、参展待遇
1、邀请市、县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,根据作品的质量和数量择优装裱展出。
2、对认真组织、积极参展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。
3、凡入选参展作者,可直接加入新乡县职工书画协会,按照协会的相关规定办理。
4、参赛作品不收任何费用,所有参展作品根据个人要求可以退还本人。
七、时间和地点
职工书画展览和成立新乡县职工书画协会仪式同时举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新乡县总工会
2015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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